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26-04-27

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现就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团员身份核准

学生:各层团支部应要求团员完成北京共青团系统中团员各项基本信息更新,对已经发展为预备党员、党员的团员,应立刻完成政治面貌更新

教工:对于各学院的教工团员(包括未满28周岁的党员),请学院团委、青年教师团工委做好联系工作,提醒其按时完成系统更新并按照标准上缴团费。

 

二、团费收缴

(一)工作说明

1.缴费对象:工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2.缴费月份: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共12个月

3.缴费标准:学生团员每月团费交纳0.2元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6000元-6499元者,交纳12元)。最高交纳20元。

4.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学院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5.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支部要根据本支部2025年团员人数对上缴数额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上缴学院团委。

2.各基层团支部可参考附件一(团费线上收缴系统使用说明)以个人为单位在企业微信进行团费缴纳。

3.请各班团支书于2026年4月28日(周二)17:00前汇总本支部团费缴纳情况,并填写团费缴纳统计表: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oA4AefAAsARgAowbCAEkCNkQ5t0dfsf,有其他需说明情况可于备注栏具体进行说明。

      

联系人:张述轶   62336521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