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的通知

2024-10-07

工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表现,为我校研究生各项评奖、评优提供依据,现面向我院全体研究生开展2023-2024学年综合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全体辅导员任组员,负责组织研究生综合评价各项工作。

成立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称工作小组),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研究生辅导员任副组长,工学院研究生会成员任组员,负责实施综合评价各项事务性工作。

二、评价对象

工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价依据

学院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评(10月8日-10月10日)。全体研究生对照《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积分细则》(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积分细则》(附件3),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4)并附支撑材料(附件5),10月10日12:00前,将《综合评价支撑材料清单》(电子版)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按照材料提交范例(附件7)的样式压缩,以“学号-姓名-综合评价材料”的命名方式,上传至北林云盘的对应年级文件夹。

研究生综合评价材料上传(10月10日12:00链接准时关闭,届时将无法上传):https://yunpan.bjfu.edu.cn:443/link/78707BA9E9ABC12110BBD8D945106FDD

(二)目录清单初审公示(10月10日-10月11日)。工作小组对提交清单进行初审,并将支撑材料清单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开始后,不再修改清单,公示无异议后,开始支撑材料审查工作

(三)支撑材料审查(10月12日-10月14日)。对照综素材料目录清单审查支撑材料真实性,对学生综合素质成绩进行核算。支撑材料不充分的,可自行联系审查负责人补充材料。

(四)综合素质成绩公示(10月14日-10月16日)。工作小组公示研究生综合评价终榜成绩。该成绩将作为研究生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综合评价材料的有效时段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超出时段的,不予认证。

2.全体同学有且仅有一次机会提交《综合评价支撑材料清单》。《综合评价支撑材料清单》公示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内容进行修改,此清单将作为后续核算分数的重要依据。

3.对于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捏造者,将予以严厉处分,并取消该学年综合素质成绩。

4.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刘爽,电话010-62336521。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2.《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积分细则》

3.《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积分细则》

4.《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支撑材料清单》

5.《综合评价支撑材料》

6. 材料提交范例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