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工学院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2023-09-30


为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根据北林学办发{2023}29号《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要求,根据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

副组长:、张军国、田振坤、曹怀香

各系主任、副主任、全体辅导员

(二)下设办公室成员

副主任:

各班班主任、班委、学生事务中心量化评优部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本学年本科生评优资助项目奖项明细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申请学生奖学金的本科生,需为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挂科后补考通过的不在此范围),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具体要求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附件2)。

国家奖学金参评详见《工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9月30

学院公布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

(二)10月3日

学院公布20、21、22级本科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学院拟评项目推荐名单。

(三)10月3日-10月13

学院拟评项目推荐名单公示后,获评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相关奖项的网上申报,其他非学院拟评项目由学生个人对照附件1评选条件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相关奖项的网上申报(10月1日前的申报记录无效,系统申请通道开放截至10月15日)。智慧学工系统网址:https://zhxg.bjfu.edu.cn/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

各班召开评优班会,必须邀请班主任到场参加,班级集体学习评优方案及文件,对于需要班级民主评议的奖项进行投票。班级负责人于10月13日17:30前将电子版《工学院2022-2023学年三好优干班级投票情况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gxxsgz@bjfu.edu.cn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手写签字确认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20级:刘爽;21级:李梓仪;22级:张迎)

(四)10月14日-10月29日

学院对班级推荐三好、优干学生获评资格进行审核、对个人申请参评学生材料进行核实评定,并将拟表彰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上报学生处。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没有完整的2022-2023学年课程成绩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2.凡在2022-2023学年必修课及选修课(含体育课、视频课)有挂科记录的同学均不得申请任何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补考通过也不能申请),在后续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挂科记录的同学申请了任一奖项,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在“智慧学工”系统中上传附件“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专业-题目”以及《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学院审核通过的同学须于10月26日12:00前将纸质版附件7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20级:刘爽;21级:李梓仪;22级:张迎)。

4.申请学术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KDT极东机械奖学金、成才助学金、育林助学金的同学需在智慧学工系统附件处上传《工学院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申请学术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同时上传比赛获奖、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多个证明材料,请置于1个PDF后上传,每个证明材料单独占1页)。申请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同学需在智慧学工系统附件处上传“带有姓名”的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学年教务系统成绩截图。

5.“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今年评选参考指标为MHK成绩普通话成绩,符合条件的同学在智慧学工系统申请后还需提交纸质版《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至学研C823杨萌老师处。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应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程序,凡未经同学讨论的结果,均视作无效结果。民主评议程序必须科学、公正,在班主任监督下完成。学生参评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所在班级为准。各班评优班会及民主评议工作必须在10月13日17:00前完成。

7.2023年入伍学生符合资格的可参评奖学金,所有退伍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可自动提升一档(一等奖学金除外),占用升档前的奖项名额。

8.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学费、住宿费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9.今年评奖评优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系统相关功能将严格按照评优工作时间节点开放、关闭,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申请的学生不予补办。

10.转专业学生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

11.双培生、交流生、留学生不参与学生处发布的各类奖项评选。

12.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办法为准,综合成绩=学年学分积*90%+综合素质分*10%。

联系人:刘爽、杨萌 010-62338307


附件:

1.工学院2022-2023学年评优资助奖项明细

2.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学生管理规定(含《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

3.工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4.智慧学工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系统操作说明

5.《工学院2022-2023学年三好优干班级投票情况汇总表》

6.“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要求

7.《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8.《工学院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9.《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