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4-06-17


为推进学院“三全育人”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加强学业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学业辅导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学院学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工学院2023 级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工学院2023级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

二、考核办法

参照《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管理办法》(北林学发〔2023〕31 号) (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流程

(一)个人总结

6月20日17:30前,2023级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考核表》(附件2),以“【学业辅导员考核】+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gxxsgz@bjfu.edu.cn。

(二)学生评议

 6月20日前,学院组织参加本学期学业帮扶活动的2023级本科生就学业辅导员在学业帮扶活动中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线上评议。参与评议的2023级本科生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业辅导员负责,对学院、学校负责的态度,结合对学业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的实际感受,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评议数据由学院团委统一管理。

(三)学院评议

6月26日前,学院团委综合学业辅导员个人总结、学生评议情况,按照附件1有关规定,拟定考核结果,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业辅导员人数不超过20%,并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四)奖励表彰

学校为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业辅导员一次性发放奖励津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业辅导员授予“优秀学业辅导员”荣誉称号,同时学院视情况予以“优秀学业辅导员”额外奖励津贴。

四、工作要求

全体学业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工作考核,全面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将工作考核作为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育人效果和工作成效。


联系人:杨萌

联系电话:010-62338307


附件1:《北林学发〔2023〕31号-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考核表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