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通知

2023-06-09

各基层团支部、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实践观,传承“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的绿色使命,教育引导青年学子在实践过程中悟真理、长才干、做贡献,结合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2023年7月-10月

二.实践原则

1.坚实确保安全原则。各实践团队及个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增强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措施,购买保险。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进行实践。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2.坚持无立项不认证原则。个人及团队实践,务必立项后开展,下学期初方可进行实践认证工作。

3.坚持成果导向原则。以社会实践成果为根本导向,分层分类立项,避免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优化宣传途径、方式和内容。

4.坚持耦合支撑原则。鼓励实践内容结合专业特长与资源优势进行选题,并将专业理论运用到实践中。

三.实践内容

(一)团体实践

1、“青春向党”感悟祖国发展伟力实践专项

围绕学习党的历史、传承党的经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组织学生通过寻访、调研、党的理论宣讲等形式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系列实践活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组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等“沉浸式”实践方式,引导人民自觉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开展新时代十年以来祖国发展成就纪实,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

2、“扎根乡土”服务乡村振兴实践专项

积极发挥知识、技术和创新创业优势,开展美丽乡村、科技乡村、文化乡村、法治乡村等乡村振兴行动,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开展美丽乡村行动,开展村庄规划、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农村河湖综合整治等活动。开展科技乡村行动,发挥专业优势,研究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提升乡村管理智能化水平,利用网上平台、乡村公共空间等阵地完善科普宣传栏、科普文化墙等科普设施。开展文化乡村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支教、教育资源引入等方式,助力农村教育水平提升。

3、“绿色长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专项

聚焦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家四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保护区、流域河流、乡镇等地区实践地开展绿色科考、生态宣讲和环保行动。开展绿色发展科考调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水土资源保护、乡村振兴等绿色发展方面,探寻新发展理念下中国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开展生态环保科普教育,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母亲河保护、社区治理等主题,设计环保知识、动人故事、行动规划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普课程,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低碳环保实践行动,深入社区组织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旧物利用等低碳环保活动,号召广大青年参与到2023净滩行动、“绿植领养”活动、A4210环保实践等活动。

4、“走读中国”基层实习锻炼实践专项

开展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兼职锻炼、就业实习等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更好地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紧跟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才道路。开展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开展企业实践。通过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开展公益服务。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开展社区服务。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开展兼职锻炼。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

5、“研学创新”实践项目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鼓励利用所学专业知识,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科研团队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原则上2022年获批及2023年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必须参与2023年暑期团体社会实践。

(二)个人实践

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返家乡”实践活动,开展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向社区报到等社会实践活动。

四.组织方式

1.召开说明会及下发通知

学院拟定于6月12日线上线下召开社会实践工作说明会暨宣讲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团队立项及学院审核

参加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队长及个人,填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信息统计表(https://jinshuju.net/f/SBFhvA),并填写团队/个人实践项目立项登记表(附件1、2)。将立项登记表命名为“团体+团队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个人+姓名+联系方式”,于6月15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 bfugxyzysjb@126.com。禁止旅游类和组织观影类实践项目立项。

6月17日前,学院团委对立项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出主题、内容具有实践价值及实践可行性的团队进入立项答辩环节。(个人实践项目进行审核,但无需答辩)

学院拟定于6月19日进行2023年社会实践立项答辩会,通过答辩的团队学院将予以立项。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校级立项评审及团队培训

校级支持团队立项答辩拟定于6月中旬以后进行。6月底,校团委将组织进行社会实践相关培训。

4.开展实践及总结表彰

7-9月,各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实践。实践结束后,各团队按要求整理上交社会实践成果。

9月底,将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经验分享及评优表彰工作。

五、实践要求

1.团体社会实践原则上人数为3-10人,个人及团体社会实践时长原则上不少于7天。

2.2022级本科生在读期间需至少完成3次社会实践,其中至少需包括1次团体社会实践和1次“返家乡”社会实践。

3.本科期间,2021级及之前年级学生在读期间需至少完成2次社会实践,其中至少包括1次团体社会实践。

六、补充说明

1.已于预立项阶段提交立项书的实践团队,若立项书无修改则无需再次提交。

2.允许跨学院组队,鼓励在本学院立项。

3.暑期实践需形成的项目成果,包括实践总结报告、视频、图片、媒体报道材料等,详见后续通知。

4.团队需制定明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将作为团队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每个团队需明确1-2名指导老师,个人社会实践根据实际情况可没有指导老师。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团体社会实践立项登记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个人社会实践立项登记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对以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

李梓仪(老师) 010-62336521

工学院团委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