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5-04-25


各2025届本科生毕业班: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营造和谐、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 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24〕7 号)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的通知》(北林学办发〔2025〕13号)文件,现就我院在2025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及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原则上本科生曾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本科生曾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农林生产一线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每班按顺序推荐3人,其中2人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人候补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学院评优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学生情况、班级评选结果和班主任意见等进行投票评选,最终确定11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2名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四、评选流程

(1) 4月27日前,有意参与评选的本科毕业生需通过线上系统自主申报,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具体申请步骤参考附件1),系统可跳转至信息填写界面即为通过资格审核,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未在线上系统申请的毕业生无法参与后续环节。

(2) 4月28日-5月5日,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通过系统资格审核且完成信息登记的毕业生在班级内进行答辩陈述,总结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和个人体会。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全班投票表决,并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

(3) 5月6日,学院评优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学生情况、班级评选结果和班导师意见等进行投票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

(4) 5月6日-12日,公示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

(5) 5月13日,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五、提交材料

(1)新媒体宣传素材。(推荐参评市级需提交

文字材料可从“政治思想、学习科研、实习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总结凝练大学生活的好思维、好习惯、好做法、好经历等,不少于1000 字;相关图片不少于 5 张(横版,1M 以上,2048×1536);标题下注明指导教师。可参考附件 2。

(2)海报宣传素材。(推荐参评市级需提交

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包含姓名、学院、班级、主要履历、获奖情况等);个人生活照一张(横版,3M 以上,2048×1536)。可参考附件3。


联系人:李梓仪,010-62336521


附件:

1.优秀毕业生申报指南

2.优秀毕业生新媒体宣传素材参考样稿

3.海报宣传材料个人简介参考样稿

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