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4-30


关于开展2025年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24〕7号)《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包括“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两项评选项目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兼得

二、评选范围

学信网中显示为2025年1-12月的研究生毕业生,可参评毕业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学信网预计毕业生数据为准。

三、基本参评条件

(一)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研应届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六)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两项,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2年制或2.5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1)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

(2)校级奖项包括:校长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优秀研究生干部。

注:研究生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校复评环节未通过的,如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将直接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4月30日至5月7日)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在5月7日12点前填写报名链接,并将电子版审批表(附件2-3)和所获奖项佐证材料提交至北林云盘,纸质版审批表线下提交至学研C812,超过时间未填写报名链接和提交审批表的视为放弃参评。

报名链接:
【收集表】 2025年工学院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oA4AefAAsAH8ADwb7ACQCNLNtrIiMGf

材料提交北林云盘:
https://yunpan.bjfu.edu.cn:443/link/44D6FA14BC4F229C9CFAAFF9D0A6C0CB

有效期限:2025-05-07 12:00



2.学院审核评选(5月8日)

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参评资格,按照基本评价与特别表现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表现,最终拟推荐6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8名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3.审核公示(5月8日至5月14日)

评选、审核结束后,将拟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

4.推荐上报(5月14日)

公示结束后,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五、材料提交要求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电子版命名方式: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工学院-姓名

纸质版照片可彩印可张贴,每人限两页双面打印,需本人签字,内容不得涂改,表格结构不得修改。

2.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

3.申请人宣传材料(电子版)

个人简介+生活照,具体命名方式和要求见附件4。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2:00

提交地点: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学研C0812)

联系人:刘爽(学研中心812)
联系方式:010-62336521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