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工学院本研贯通导师遴选及学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2025-10-17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本研贯通培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戎、赵东

成员:张军国、田振坤、冯超、曹怀香、康峰、闫磊、徐学锋、程朋乐、郑一力、李艳洁、徐向波、赵健、陈忠加、谢将剑、胡春鹤、李坤、杨婧怡。

(二)工作职责分工

学院专业系主任牵头负责学生资格审核、选拔过程的组织工作,学院学科负责人牵头负责导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和学生考核答辩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争议的仲裁工作。

二、导师遴选与管理

(一)导师遴选条件

本研贯通导师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具有充足的到账校留科研经费。学院工作小组针对学术水平、人才培养能力以及师德师风情况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遴选。

(二)导师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名申请人最多拥有一个导师资格。

2.学院审核。学院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导师基本素质进行满意度测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将审核无误的名单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含跨院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学院推荐名单(获三分之二或以上赞成票者),并将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三)导师职责与要求

本研贯通导师需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重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教育学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强化学生学术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需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重视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与家国情怀。

三、学生报名与选拔

(一)学生报名条件

面向全校目前处于三年级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良好的创新潜质与发展潜力;

3.学业成绩优良,总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或高考成绩位于生源省份前10%;

4.除公共选修课外,无不及格记录。

(二)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事务E办-智慧研究生院-本研贯通申请表”报名,并将自动生成的申请表连同成绩单、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C825。

2.审核。各系组织审核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3.考核。各学科组织现场考核答辩,学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创新能力、发展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按考核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经学院工作小组审议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双向选择机制

为每名入选“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的学生配备一名导师,学生加入导师研究团队与相关实验室。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师生可不受学科专业限制确立导学关系。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一人。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遴选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审定公布”的流程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方案制定与公布阶段(2025年10月16日前)

学院制定本研贯通导师遴选及学生报名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发布本学院报名通知。

(二)学生申请阶段(2025年10月20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事务E办-智慧研究生院-本研贯通申请表”报名,并将自动生成的申请表连同成绩单、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C825。

(三)学院初审阶段(2025年10月24日前)

学院工作小组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开展综合评议,形成初选名单。

(四)公示与备案阶段(2025年10月27日前)

学院将初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事务E办-智慧研究生院-本研贯通申请表”系统审批,并将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确定名单阶段(2025年10月31日前)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送名单,最终确定并公布2025年本研贯通学生名单。

五、附则

(一)退出与动态管理机制

在本科第四学年秋季学期,依据学校当年推免政策要求,具备推免资格的本研贯通制培养学生根据当年推免工作安排,原则上须参加本院的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考核,通过者预录取到接收学科,继续完成本研贯通制培养计划学业;未取得推免资格但当年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至我院的考生,可认定其提前修读的研究生相关课程(不享受“本博贯通”奖励);本科大三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两周,作为申请退出时段。经过为期半年的培养,学生如有意向退出本研贯通计划培养,可在该时段内提出申请。若逾期在其他时段申请退出者,无推荐免试攻读本院研究生资格。

“本博贯通”类型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末,完成博士中期考核,通过者按“本博贯通”继续培养,未通过者转入硕士培养,在达到相应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后获得硕士学位。

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退出本研贯通制培养:

1.因违纪违法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3.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学生本人自愿退出;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按本研贯通制培养的情况。

(二)争议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工学院本研贯通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邮箱:likun225@bjfu.edu.cn

联系电话:010-62337050

联系人:李老师

工学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