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工学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6-10-11

全体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内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因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自2025级研究生起施行,2024级及以前入学与2025级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适用不同的评定办法,具体评定条件分别如下。

(一)2024级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适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4〕18号)。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5)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至少有一次院级以上学术论坛的学术报告,或学校、学院、学科组织的学术交流报告。

2.评定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符合本学年“学术创新奖”或“优秀研究生”申请条件者;

(3)新入学的研究生在上一学位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较强,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成果者。

(二)2025级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适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林研工发〔2025〕6号)。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其中,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参评的,要求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总加权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三)凡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有课程不及格记录者;

4.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5.评定工作开展期间,学籍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者。

三、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2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9人。

四、申请流程

(一)答辩申请

符合评定标准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参与国家奖学金答辩。参与答辩的同学请于2026年10月12日17:00前点击链接填报个人信息,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参加答辩。

【收集表】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申请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oA4AefAAsARYASwZ5AC8CNsMBH3QSyf?page=1

(二)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评优小组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现场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三)现场答辩

候选人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术创新、志愿实践等方面进行答辩,展示自己在过去一个学年所取得的成果,答辩时长3分钟。

答辩时间与地点暂定2026年10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成绩构成:

最终成绩=(0.7×Q2+0.3×Q3)×0.95+答辩成绩×0.05

(四)审核公示

评选、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提出。

(五)推荐上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和《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链接内容要如实填写,如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

(二)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4〕18号,适用于2024级及以前入学研究生)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林研工发〔2025〕6号,适用于2025级及以后入学研究生)


工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