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工学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30

全体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根据教育部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与条件

(一)评定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内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5)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至少有一次院级以上学术论坛的学术报告,或学校、学院、学科组织的学术交流报告。

凡参评学年内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有课程不及格者;

4、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2、评定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 分以上或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符合本学年“学术创新奖”或“优秀研究生”申请条件者;

3)新入学的研究生在上一学位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较强,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成果者。

其他具体要求参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2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10人。

获校长奖学金的不可再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流程

(一)答辩申请

符合评定标准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参与国家奖学金答辩。参与国家奖学金答辩的同学请于10月31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填报个人信息,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参加答辩。



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申请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oA4AefAAsAH8ADwb7ACQa2r0st1SSFf?page=1

(二)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评优小组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现场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三)现场答辩

候选人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术创新、志愿实践等方面进行答辩,展示自己在过去一个学年中所取得的成果,答辩时长:3分钟。

答辩时间与地点暂定11月5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成绩构成为:

最终成绩=(0.7*Q2+0.3*Q3)*0.95+答辩成绩*0.05

(四)审核公示

评选、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提出。

(五)推荐上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链接内容要如实填写,如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资格。

(二)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