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26


各研究生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促进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在总结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以及相关组织等工作。

评审委员会主任:张  戎、赵  东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张军国、冯  超

评审委员会成员:

田振坤、 曹怀香、 张厚江、 徐学锋、 闫  磊、 郑一力、康  峰、

刘  爽、 丁柏淏、 彭子健、 李  晖、 陈  运、苏小康、 肖棓幻

二、评定原则

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学术和科技创新,倡导优良学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创新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同时,提倡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按时注册的在校研究生;

2.2022-2023学年未受到违纪处分者;

3.截至评优通知发布之日时未存在课程不及格者。

四、评优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1)文件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2)文件执行。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包含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专项奖学金四类)

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文件执行。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见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优秀班主任评比参照往年工作开展。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供成绩为准;

2.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打擦边球、恶意举报、无理取闹等行为,除取消当年所有奖学金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外,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3.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缓其各类奖学金的发放。

六、评优流程

第一阶段:2023年9月15日,成立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工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筹备工作,完成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9月26日-10月9日,各班级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并进行材料收集以及初审工作。(注意学院只接收班级评优小组提交的评审材料,不接收研究生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

各研究生新班级成立班级评优小组,班级评优小组由班长和团支书组成(若班长和团支书是同一人则可以由其他班委共同组成),待班级评优小组确定后,由学院评优小组对其进行工作指导,并负责将学院评优相关通知转达给班级同学。

班级评优小组按照班级内同学所在专业对评优材料进行分类收集,同一专业的评优材料放在一个大文件袋中,并贴好标签说明班级、专业、班级内该专业人数。

班级评优小组主要负责班内所有同学的评优材料的收集、整理、交接,以及评奖评优相关事务性通知的转达。

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0日-10月中旬,学院评优小组对各班级评优小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并进行初榜公示,公示期间由学院评优小组进行答疑但不接受任何添项的申请,只接受分数有错误的情况进行修改,该阶段结束后将进行终榜结果公示。

第四阶段:2023年10月下旬,学院公示各项奖学金初审结果,征求意见,学院根据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对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复审,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上报学校。

第五阶段:学校对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审批,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联系人:陈运(邮箱:CCYYyun0930@163.com 微信:18715206223

负责老师:丁柏淏彭子健

办公地点:学研C823

联系电话:010-62338140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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