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11

各位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草案)》,现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已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生

二、参评项目

(1)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

注: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

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在读期间未受处分,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课程不及格。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4.原则上在本学位阶段曾获得以下奖项(含校级以上奖项和校级奖项)2项可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本学位阶段曾获得以下奖项(含校级以上奖项和校级奖项)1项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2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1)校级以上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

(2)校级奖项包括:校长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党员、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7.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注: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内。

四、名额分配

工学院北京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6名

工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8名

五、申请程序

1.个人自荐

线上自荐:有意向申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于4月17日17:30前填写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m/OdRJ5Jq.aspx,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线下自荐:同时有意向申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于4月17日17:30前将根据自身参评情况提交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2至本班班级负责人,同时表中填写奖项及荣誉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

(1)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经发现造假,取消评优资格。

(2)线上自荐与线下自荐需同步进行。

(3)已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毕业生”线下自荐材料提交至团委研究生辅导员丁柏淏老师处。

2.民主推荐提名

各班级负责人初审参评对象是否符合参评条件,召开班会民主推荐提名本班优秀毕业生,并于4月22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附件1-2至团委办公室(学研C823),电子版附件1-3以“班级+优秀毕业生”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baihao@bjfu.edu.cn。

注:

(1)每班推荐提名3人,其中1人推荐提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人推荐提名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按顺序推荐)。如本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自动替补顺位校级优秀毕业生,再补材料。

3.学院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核拟推荐

学院评优管理委员会采取班级推荐提名与学院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核评定相结合、基本评价与特别表现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表现,最终拟推荐6名工学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生、8名工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并公示。

4.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联系人:丁柏淏(学研中心823) 62338140

评优受理邮箱:baihao@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