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工学院关于2023年“优良学风班”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10-06


各基层班级:

班集体是大学生群体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北林学办发{2023}32号《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定和“十佳班集体”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工学院2023年“优良学风班”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工学院2020、2021、2022级本科生班集体

评选名额:7个

二、评比标准

学院依据《北京林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定办法》(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优良学风班量化考核方案》(附件2),开展“优良学风班”的评定工作。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10月6日-10月8日)

有意向参评的班级填写报名链接:https://tp.wjx.top/vm/YN28j6T.aspx

(二)材料提交(10月11日)

报名参评“优良学风班”的班集体需于10月11日12:00前提交1)班级特色活动纸质版支撑材料;2)《班级工作手册》于学研C823杨萌老师处。

(三)材料初审及量化考核(10月12日-10月13日)

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对参评班级进行初审及量化考核,考核标准为学年班级平均学分积(80%)+班级量化考核得分(20%)。

(四)复审答辩(10月16日)

初审通过的班级进入复审答辩环节,最终成绩=初审成绩*50%+答辩成绩*50%。

答辩时间暂定10月16日14:30,地点学研中心C834(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逾期未上交材料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量化考核成绩。

2、班级负责人必须保证所上交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班级评比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记过处分。

3、班级同学在2022-2023学年有纪律处分记录的班级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杨萌 010-62338307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定办法》

2.《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优良学风班量化考核方案》

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