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评定材料审查负责人的公示

2024-09-12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评定的通知》,现将2023级各班综合素质评定材料审查负责人公示如下。材料审查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对审查负责人的工作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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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前,审查负责人完成各班综素材料审查,对综素类目选择错误的清单项目予以删除;对支撑材料不充分的清单项目进行汇总,集中反馈给该班班级负责人。

9月18日前,支撑材料不充分的同学根据本班班级负责人通知,自行更正补充支撑材料,并将更新后的附件4《综合素质评定支撑材料》以“班级-学号-姓名-综合素质评定支撑材料(更补)”的命名格式提交至班级负责人处。班级负责人汇总后,提交至本班综素材料审查负责人处进行复审。

9月20日前,审查负责人对更新后的支撑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可予以相应综素加分认定,复审未通过的,予以删除。


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