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2025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2025年上半年工学院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团员身份核准

学生:各基层团支部应要求团员完成北京共青团系统中团员各项基本信息更新,对已经发展为预备党员、党员的团员,应立刻完成政治面貌更新。

教工:对于各学院的教工团员(包括未满28周岁的党员),请学院团委、青年教师团工委做好联系工作,提醒其按时完成系统更新并按照标准上缴团费。

 

二、团费收缴

(一)工作说明

1.缴费对象:工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2.缴费月份:20247月至20256月,共12个月。其中,24级新生缴费月份为原团组织关系转出月至20256月;新入团的团员按取得团员资格当月起算至20256月。

3.缴费标准:学生团员每月团费交纳0.2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2000元以下(不含2000),交纳3;2000元以上(2000),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6000-6499元者,交纳12)。最高交纳20元。

4.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学院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5.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支部要根据本支部2024年团员人数对上缴数额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上缴学院团委。

2.各基层团支部可参考附件一(团费线上收缴系统使用说明)以个人为单位在企业微信进行团费缴纳。

3.请各班团支书2025528日(周17:00汇总本支部团费缴纳情况,并填写团费缴纳统计表:https://www.wjx.cn/vm/tBCqy2m.aspx# ,有其他需说明情况可于备注栏具体进行说明。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