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工学院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29


21、22、23级全体同学:

根据上级最新指示精神,现将工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的基本原则,选拔奖励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名额结合年级分布等进行分配。

二、奖金设置

10000元/人。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6.热爱本专业。

四、申请流程

(一)参评申请

1.2023-2024学年学分积排名专业第一的学生和综合成绩排名专业第一的学生,自动获得参评资格,若学分积排名专业第一的学生与综合成绩排名专业第一的学生为同1人,则顺延至综合成绩排名专业第二的学生。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含30%),同时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详细标准见“六、补充说明”),可申请参与国家奖学金(增补)参评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

拟参评国家奖学金(增补)的同学于10月30日9: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参评。

学院评优小组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最终参评名单。申请人所有材料的有效时段为2023年9月4日--2024年8月31日

(三)集中评审

11月4日前对入围参评人员进行评审。

(四)审核公示

评选、审核结束后,将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提出。

(五)推荐上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并于11月5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链接内容要如实填写,如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同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二)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六、补充说明(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条件)

突出表现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