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其他社会实践认证的工作方案

2025-10-22

参与非本院立项团队的同学需填写《其他社会实践证明》(附件1),并由立项团队所在的学院盖章,于10月28日前交至学研C812,经工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予以认证。

参与工学院2025年暑期团体社会实践的外院同学,如需提交证明材料,填写《其他社会实践证明》(附件1),于10月28日前来学研C812盖章。

 

对以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

李腾飞 010-62338307

张述轶 010-62336521

联系邮箱:ZhangShuyi@bjfu.edu.cn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