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工学院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2026 年“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10-19

各位同学:

为鼓励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争创佳绩,退役返校后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全面成长、健康成才,学校决定设立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2017年2月)、学校《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评定细则》(北林学发〔2024〕11 号)及学校相关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退役本科生和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参评时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良好;

4.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必修课、选修课、年度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补考合格的不在此范围。

5.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或嘉奖以上表彰的,退役后可以直接获得该奖项一次(曾经获得退役大学生奖学金的视为已经获得过)。

二、奖项设置

“优秀退役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 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 50%。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 2026年“优秀退役大学生”申请表》(附件 2)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后报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名单》,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无误后,将推荐名单报送武装部;

3.专家评审:武装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函评;

4.结果公示:根据函评成绩,武装部对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请拟申请同学于2026年10月20日23:59前完成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环节,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总计一个文档,证书或材料附在申请表后)以“优秀退役大学生申请+班级+姓名”命名上传至北林云盘https://yunpan.bjfu.edu.cn:443/link/C9194C973607D7E750258E32537DCFE7,纸质版申请材料最晚于10月21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学研C823闵小倩老师处。

2.各基层班级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民主评议环节;申请同学要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工作联系人:闵小倩 62338140

附件1-3:

1.《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评定细则》

2.《北京林业大学 2026 年“优秀退役大学生”申请表》

3.《北京林业大学 2026 年“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名单》


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