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启动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9-09-09


社会实践团队:


为进一步引导北林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替山河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的北林精神,践行“崇德、尚工、笃学、敦行”的院训,为实现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我院于2019年暑假开展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院团委决定对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进行评选表彰。现我院将于本周开展社会实践的答辩工作。

 

一.  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9月12日(周四)12:00至14:00

答辩地点:学研C834

答辩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答辩时间。每个团队五分钟,请严格控制答辩时间。

 

二.  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要丰富充实,能充分展示团队的风采和实践成果。

主要包括项目意义、项目开展(前期、中期、后期)、实践总结、成果展示(青春北京实践记录为必要展示内容)等,也可展示团队海报、实践过程中拍摄的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限。

请各团队负责人于9月11日晚20: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637327652@qq.com,答辩PPT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团队简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答辩开始前1小时内不再接受PPT版本更换。

 

三.注意事项

校级立项和院级立项(“爱劳动,青年行”专项团队除外)必须答辩,材料审核及答辩通过才会给予认证。

未参加答辩的社会实践团队将失去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奖资格。

 

四、实践表彰

学院将对实践团队的实践成果予以考核,首先依据各答辩团队的材料上交情况以及质量对各团队进行第一次评分;再根据正式答辩环节表现给予第二次评分,综合两次评分排名评选出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评奖数为总报名数量的30%。(注:校级团队必须参加学院答辩,另参加校级答辩并获得奖项有额外综合素质加分。)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面向全院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进行评奖评优,包括个人社会实践人员,具体以学校分配名额为准。

10大专项社会实践立项团队实践成果需参加校级答辩,其他社会实践团队,学院按成果质量择优上报。

 

联系人:曾  谱(学生)18569039451

        杨  萌(老师)62336521

 

 

 

  工学院团委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