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对已到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阶段检查的通知

2024-06-07

工学院各项目组:

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确保各类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工学院决定对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阶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针对2023年已到期及2022年延期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24年立项的在研项目开展阶段检查。

二、开展方式

阶段检查以专家审阅材料方式开展,结题验收以专家审阅材料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一般为8分钟,其中项目组PPT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结题答辩时间为:6月14日14:00,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学院将根据学生项目完成进度、经费使用合理性、取得的成果等方面,完成结题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无客观原因,未完成预期目标、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的项目如未超过《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研究期限的项目应继续进行研究,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但需要参加阶段检查,同时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延期结题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将视为项目终止,将按《办法》中的规定对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二)学院于6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检查验收结论中同一级别项目获评“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三)学院对参加结题及阶段检查的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如无进一步研究价值,建议项目终止。

(四)项目经费支出原则上按照项目任务书中列支的内容和额度报销,超出额度以外的经费不予报销。项目结题两周内,可来学研C825进行报销登记,逾期不予处理(仅限2023年立项项目)。未能按时结题递交成果的,项目经费不予报销。如项目检查为不合格,项目终止经费不予报销

(五)2024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如有项目变更,需经阶段检查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做项目变更。

四、上报材料

(一)阶段检查上报材料

1. 项目组上报学院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报告》(电子版)

(2)答辩PPT(电子版)

提交方式:

各项目组请于6月11日12:00前完成收集表填写

【收集表】 工学院【2024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汇总表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oA4AefAAsAb8AcwZvAO4IPf4hVlwQZf



2. 学院上报教务处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报告》(电子版)

(2)《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汇总表》(电子版)

(3)项目组答辩PPT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二)结题验收上报材料

1. 项目组上报学院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

(2)项目成果统计表以及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3)答辩PPT(电子版)

提交方式:

各项目组请于6月11日12:00前完成收集表填写

【收集表】 工学院【2023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oA4AefAAsAb8AcwZvAO4Bib1xmWzTwf?page=1




2. 学院上报教务处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

(2)项目成果统计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3)《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4)《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家意见表》(每个项目一份专家意见表,纸质版)

本通知中涉及的各种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及“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