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工学院关于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方案

2026-10-1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工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一、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

组长:张 戎、赵 东

组员:文剑、张军国、田振坤、冯超、苏勋文、李宁、李艳洁、徐向波、陈忠加、赵 健、胡春鹤、谢将剑、徐道春、姜芳、谭月胜、路敦民、张宏业、陈锋军、王 远、刘素梅

二、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一)启动布置

2026年9月18日—10月30日,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布置准备工作,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制定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并报送本科生院。鼓励各系(教研室)教师集中学习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有关文件,以及面向学生宣贯学术写作规范、学术诚信要求和安全知识,组织开展论文启动等工作。

各专业学生需参加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系列线上课程培训,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都应完成培训并取得课程电子版学习证书(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根据实际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教研室信息、学生毕业论文资格等设置。

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登录方式,通过综合教学管理系统,点击“毕设平台”模块登录,网址http://newjwxt.bjfu.edu.cn。各专业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教务处反馈处理。校外登录须下载VPN。(毕业系统操作说明:http://jwc.bjfu.edu.cn/xzzq/265981.html)

(二)拟题选题

选题开始时间:2026-10-13

选题结束时间:2026-11-13

课题申报开始时间:2026-10-8

课题申报结束时间:2026-11-12

2026年11月13日前,各专业组织完成指导教师遴选与分配、选题确定、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1.选题。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低于50%。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可行性、专业性、实践性、多样性和创新性原则;落实“一人一题”,多名学生共同完成同一课题的,须各自承担不同任务分工并能把握课题全貌;鼓励围绕国家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选题,鼓励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成果转化为毕设选题,鼓励面向前沿自选题目,鼓励采用实际科研或工程项目作为选题。选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学院(教研室、系等)组织专家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再组织师生双向选择,结果由学院确定并发布。学院须对选题进行查重比对,避免与近三年本专业选题重复或高度相似。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调整且变动较大的,由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2.指导教师遴选。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切实履行全过程指导职责,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限定数量,且所指导的课题内容不得重复;须做好指导过程记录,指导记录作为中期检查、质量抽查和评优的依据。

3.校外及跨学院选题。跨学院或者在校外单位开展毕业论文的学生,学院加强审批与备案,配备院内指导教师,强化过程管理与协同指导。学生赴校外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须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校外开展审批表》,经系、学院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校外单位导师仅可担任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且由第一指导教师负责教务系统审核及论文质量全程把关。

4.下达任务书。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任务书应明确毕业论文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重点研究的问题、应完成的工作量要求、查阅资料要求、论文进度安排等。学生根据任务书要求进行开题准备。

(三)论文开题

2027年1月15日前,各专业组织完成毕业论文开题工作。

开题要求。学生按任务书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目标、文献综述和时间安排等。文献综述须充分反映国内外研究进展与动态,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10篇,并保证文献种类的多样性和时效性。

组织开题。学院各系内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各专业内可酌情考虑考研学生和学业确有困难的学生,在有针对性帮扶和指导后开题。开题后,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寒假假期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未按时提交开题申请或开题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中期检查

2027年3月29日—4月9日,学院内各专业组织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与总进度吻合程度、毕业论文质量、教师指导及对学生的管理情况,督促学生按进度推进毕业论文工作。各专业要及时掌握、关注毕业论文工作存在困难的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指导与帮扶。

各专业应对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及时召开指导教师工作会,向学院反馈有关信息。学院汇总整理,并调整、改进下一步工作。学校组织督导抽查各学院中期检查情况。

(五)学术不端检测和格式规范性检测

2027年4月26日—5月7日,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毕业论文评阅工作。

学术不端检测。2027届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0%全覆盖,免费提供毕业生2次检测服务。检测结果是答辩资格审核和优秀论文推优的依据:合格标准为总文字复制比≤35%,推优标准为≤25%。学校同步使用“AIGC内容检测系统”抽查检测,学生须根据检测报告整改;对疑似AI虚构参考文献、伪造实验数据或图像的论文,启动人工复核。

格式规范性检测。学校采用“论无忧-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机器人”系统开展格式规范性检测。该系统是论文审查的辅助手段,检测结果作为参考依据,请毕业生、指导教师和学院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原则上不应存在格式规范性错误;参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学校以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五(即每万字留存错误不超过5个)为合格标准。

(六)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

2027年5月10日-5月14日,各专业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评阅意见,给出评阅成绩,以及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毕业论文,由各专业负责人指定1名评阅教师进行匿名评阅。论文评阅结果不合格的学生,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专业内组织二次评阅,若二次评阅仍不合格,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答辩资格审核。学院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审核答辩资格.学术检测结果不合格、二次评阅不合格,或存在学校认定的其他应取消答辩资格情形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

2027年5月18日—5月27日,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即可开展校级论文抽检工作,鼓励各专业尽快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答辩。各专业制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组织完成毕业答辩。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成员,不得代替学生答辩,并在答辩小组讨论评语、评定成绩时回避。

2027年5月17日前,学院报送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包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情况确认表。

2027年5月27日前,各专业集中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生确需提前或延期答辩的,学生须在答辩前三天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上报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

成绩评定。根据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评定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各专业答辩秘书需在答辩结束后1天内,依据答辩小组成员评价表录入答辩成绩。本专业毕业论文抽检结束后,方可公布最终成绩。

二次答辩或延缓答辩。对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二次答辩或延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二次答辩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记为“及格”。

(八)校级毕业论文抽检

2027年5月26日—6月4日,学校根据各专业答辩情况组织校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1.抽检工作按学校抽检工作实施办法开展。

2.抽检范围为当年度毕业论文,覆盖所有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5%;经学校审定涉密的毕业论文不列入抽检范围。

3.抽检名单根据各专业答辩情况及上一年度抽检结果确定,采取“随机抽取+重点抽取”方式形成。

4.学院按抽检名单报送论文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审查评议。抽检实行匿名评阅,按论文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每篇原则上分送2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按“合格”“不合格”两档审查并给出具体评议意见;评议为“不合格”的,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评议结果中1个“不合格”的,学生整改后再送1位专家复评;2个“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抽检评议结束后,学院方可公布毕业论文成绩。抽检评议“不合格”的论文最终成绩为“不及格”,按管理规定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无法上报学校2027年第一次学位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九)论文入库

2027年6月11日前,指导教师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学生论文入库查重和教育部抽检入库等工作。

学位授予信息维护。指导教师登录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在“指导教师业务-论文来源维护”菜单下完成“论文研究方向”“论文选题来源”“撰写语种信息”“论文关键词”等信息填报。学院通过“论文抽检管理-学位信息导出”菜单下核查本院完成情况。

毕业论文定稿入库。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意见及校内抽检反馈、格式检测结果修改论文,提交终稿WORD版和抽检终稿PDF版;指导教师在系统“指导教师业务-教育部抽检入库”菜单下完成查重入库。

(十)优秀论文评选推荐

1. 学院评选推荐。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执行,制定评选方案并组织评选,拟推荐名单须向全院公示不少于2天。

2. 材料报送。学院于2027年6月11日前报送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相关材料。

3. 结果公布。学校审核材料并公示,认定后发文公布结果。

(十一)工作总结和档案整理

2027年6月18日前,各专业及时梳理毕业论文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举措等。学院汇总整理后,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过程监控”模块,提交具有签章的工作总结,并同步做好论文材料归档。

(十一)格式规范

教师、学生所需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可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及模板-学生:

https://jwc.bjfu.edu.cn/xzzq/f906f9b151f94fb7b85955e22a2b7b4d.html

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及模板-教师:

https://jwc.bjfu.edu.cn/xzzq/45fba25126e04bff905c8fb96696d8ce.html

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各角色操作手册(2025版)

https://jwc.bjfu.edu.cn/xzzq/1e2c0925239b448881b08edfb52863da.html

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抽检各角色操作手册(2025版)

https://jwc.bjfu.edu.cn/xzzq/63b172ba0455440cb63b2a479ed8ef9f.html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各环节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2027届毕业论文工作平稳有序、按期完成。

2、学校集中答辩、论文抽检等环节的时间如有调整,将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工学院

2026年10月13日